這是夾欣的格子的文章,我覺得我會被騙......,


趕快引用貼過來給大家,


希望大家好心助人之餘,也要保護自己!!


 


 


 


看到路邊小孩哭,別上當了,這是新的犯罪手法哦!!!



 




看到路邊小孩哭, 帶到他所稱的地址,而是要帶去派出所


新聞報了一個特殊的犯罪手法,事情是發生在他們竹科園區裡一個女同事的身上。
那位小姐下班後,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個小孩子在哭,很可憐....就過去問那小朋友怎麼了?
小朋友就跟那個小姐說,我跟媽咪一起逛街 .迷路了....可以請你帶我回家嗎?
然後指頸子上掛著一個名牌,說那是他家地址.... 
這位小姐不疑有他的就牽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,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...
找到那個小孩子的家以後,她按門鈴,門鈴像是有高壓電般?瞬間失去了知覺....
 
待醒來之後就發現 ..
自己被全身脫光光的在山上一間空屋工寮裡面…屋裡連件可敝體的衣服都沒有,地上卻滿佈著…自己被扒光衣服後各種不堪入目的裸體照…可憐的是自己卻連犯人長得啥樣子都沒看見....所以現在歹徒犯案都是利用同情心。

下次萬一遇到這種事,千萬別就這樣傻傻的帶他回去,就帶他到警察局去就好了,走丟小孩的放到警察局一定沒錯,警察叔叔還會買玩具買麥當勞給他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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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酸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